上海。王女士家里的抽水马桶堵了后联系专业师傅上门疏通,师傅说通开她家的马桶要使用到500元的疏通剂,王女士同意了。事后王女士被收5000元后报了警,调查后竟破获一起重大诈骗案。
王女士夜里11点多发现家里的抽水马桶堵了。物业早已下班,她就自己搜索了一家24小时服务的专业疏通马桶的。疏通师傅深夜到她家后,给王女士介绍了一个疏通方案:敲开地砖疏通,花费两、三万块钱。这么贵的疏通钱,真把王女士给惊到了。
这时疏通师傅已经又对王女士说,还有另外一种方案,要使用到他们的疏通剂,只要500元。王女士认为这个价钱还能接受就同意了,这时候师傅告诉王女士疏通剂要配合开水来用效果才好,于是王女士去厨房烧水。
等王女士从厨房回来时,看到卫生间的地上扔了一地的疏通剂空瓶子,足有十几个,师傅告诉王女士马桶已经通了,一瓶疏通剂500元,就收她10瓶的价钱,给5000元就好了。王女士出于安全考虑给了钱,第二天她又进行了报警处理。
1.疏通师傅故意把不真实的情况告诉给王女士:欺诈行为是故意把不真实的情况表示给别人,虚构事实、歪曲事实或者隐匿事实都属于这种情况。
2.疏通师傅有欺诈故意:他有使王女士陷入错误判断的故意,疏通师傅明知自己所说的的情况是不真实的,并且明知王女士有陷入错误的可能。这位师傅的引导从根本上妨碍了王女士的自主判断。
王女士事后回想,所谓敲地砖两、三万块钱的疏通方案,其实就是一个衬托,疏通师傅是有意在把王女士往他的疏通剂方案上引导。试想一下,正常的疏通马桶,怎么会复杂到敲地砖,还要花费两、三万块钱呢?
接着,这位师傅说,还有个便宜又好用的第二疏通方案:疏通剂方案。采用疏通剂来疏通马桶,效果特别好,大概只要500块钱左右。为了表示他的疏通剂没有多收钱,师傅还拿出了买疏通剂的图片,证实了疏通剂的成本就要400多元一瓶。
在报出这个第二方案的时候,这位师傅在进行着引导:他给王女士造成的感觉是,疏通王女士家的马桶,若采用第二方案,花费大概500块钱左右就能疏通好马桶。有第一方案的两、三万做对比,王女士又怎么会不选用这么便宜又方便的疏通剂方案呢?
这是这位师傅实行诈骗计划的第二步:让你认为这个疏通剂方案很便宜划算,才500元,使你选择他的这个方案。
见王女士同意了这个疏通剂方案。疏通师傅开始施展起了他诈骗计划的第三步碍眼法:
他让王女士去烧一壶开水,说这样才可以达到更好的疏通效果。王女士没多想,听从地去烧了一壶开水拎过来。
等王女士烧好开水过来的时候,发现地上像变魔术一样,堆放了一堆的疏通剂空瓶,数了一下有十来瓶。支开你,让你没时间及时有效地发现、及时中止我用掉疏通剂,这是师傅诈骗计划中的第三步。
不是只要一瓶就可以疏通了么?怎么就用了这么多瓶疏通剂?而且用的还这么快?这还是收500块钱左右吗?王女士心中有很多疑惑。
疏通师傅说:你的马桶堵的非常严重,需要多一点疏通剂才行。王女士问要多少钱,疏通师傅说就5000块钱左右。就5000块钱左右,就的意思是,收的不多。
误导王女士,让她觉得,五百块疏通剂疏通一下马桶,价格在可接受范围。然后支开王女士,瞬间用掉了十几瓶,再以每瓶500元的价格来算账。
这位师傅偷换了概念,进行了他诈骗计划的第四步:原来疏通一次需要的不是一瓶而是十几瓶疏通剂啊,可不就是五千多元了么?王女士是想哭都没有眼泪了。
客体要件: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,符合;客观要件: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。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,行为人便获得财产,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损,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,符合;
主体要件: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,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,符合;主观要件: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,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,符合。
这位师傅的四项要件全部符合,是妥妥地犯了诈骗罪啊。按照疏通师傅的行为,他应该受到什么样的法律处罚呢?
《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,诈骗罪的处罚标准为:行为人诈骗他人财物,涉嫌金额较大的,依法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管制、拘役或者有期徒刑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
本案诈骗私人财物价值5000元,属于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数额较大范围。这位疏通师傅会被依法被判处三年以下管制、拘役或者有期徒刑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
发觉上当的王女士第二天报了警。民警在调查中发现,还有许多人花费了3000到5000元用疏通剂疏通过马桶,最高的一次甚至达到了19000元,这哪里是疏通马桶啊。
最终查明,这是一个以任某为首,有郑某等六个人为骨干的诈骗团伙。团伙共由30多名疏通管道师傅组成。最终抓获嫌疑犯37人,当场缴获管道疏通剂五千余瓶,涉案金额600万元。
什么样的诈骗才算是集团诈骗呢?此案中涉及的诈骗集团各类人,按律法应该受到什么样的惩处呢?
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,是犯罪集团。集团诈骗比单个诈骗具有更大的危害性,量刑和单个诈骗不同。集团诈骗要根据诈骗的数额,还有主犯、从犯等情形进行判刑。
《刑法》第二十六条明确: 对组织、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,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。对于主犯,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、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。
以本案为例,以任某为首的这个诈骗集团的总涉案金额是600多万元,对首要分子任某的量刑就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600多万元处罚。
《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六条,诈骗公私财物,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很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五十万元以上就属于数额特别巨大。任某集团的涉案金额为600多万元,远远超出了五十万元的底线。主犯任某将受到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处罚。
郑某等六个骨干属于主犯,则会按照他们各自所参与的或者组织、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。比如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,属于数额巨大,就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对于诈骗集团的一般从犯,《刑法》第二十七条规定: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,应该从轻、减轻或者免除处罚。所以,同样的诈骗金额,团伙中的从犯可能要比个人诈骗罪的量刑轻。
疏通下水道是我们生活中常见的服务,费用大约也就百把几百块钱。但一些人借此来进行诈骗,这不由得让人感慨:生活中的事情比故事还要让人吃惊。
王女士的心态是:快些解决实际问题、处理问题的过程不要太麻烦、价格当然是便宜为好。
1.自己为王女士提供的方案是最快速、最简单、最便宜的方案,完全是投王女士的喜好,引导王女士选择自身提供的方案,为诈骗创造条件。作为陪衬的方案价出奇的高,让王女士比较之下更加觉得选择的方案便宜,两三万的数额也让最后的5000元容易接受一点。
2.用含糊的500元做钓饵,为后面马桶堵的非常严重,500元疏通不了,需要用十几个500元疏通剂才能疏通的说法作铺垫,让王女士最后有苦说不出,谁让王女士你理解错误了呢?
3.把王女士支走,给多用几瓶疏通剂创造出条件。若王女士在身边,也许用到第二瓶的时候就会被制止了。但有了烧一壶水的时间,倒掉10瓶疏通剂就很从容了。
4.把多用疏通剂的责任推给王女士,让王女士无话可说,只有乖乖地给钱:王女士你家的马桶堵的非常严重,需要多一点疏通剂才行。这多用疏通剂的责任不在我啊,是你家马桶堵的非常严重造成的。
骗子的套路都是经过精心策划和反复运用过的,我们普通人在生活中遇到类似的事情要多长份心眼。要问清楚各种可能再让动工。切忌头脑发热,中了套路。
另外,半夜11点钟遇到马桶不通这种情况,若是女士一人在家,就忍一忍到第二天再维修吧,毕竟人身安全更重要呀。
第一,王女士没有拒付疏通师傅要求的5000元,把个人的人身安全放在第一位,避免了出现争执,也避免了可能出现的麻烦。
第二,王女士选择及时找民警,不仅及时追回了钱,还防止了更多的人上当受骗。